零點快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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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媒體14日報道,針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,廣東擬出台管理條例(草案),規定小攤販無需工商登記,只需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食品攤販登記卡,便可在劃定區域和時段從事食品經營活動,辦理登記證和登記卡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  試水“流動攤販合法化”,無疑是城市治理與時俱進的表現。這其中,“合法”能在根本上化解小攤販與市容監管二者對立的尷尬局面。在態度上,這是對各個階層群體生存狀態的尊重,小攤販通過自己的勞動養家糊口,對社會同樣也有貢獻,不應當對其粗暴管理。即便一些地方有了諸如城管“只圍觀不動手”等文明執法,卻改變不了矛盾本質。通過立法給小攤販以合法身份後,意味著他們的攤點要在規定範圍和時間內規範從事經營活動。這同樣可以讓城管工作有法可依,有規可循,有針對性展開,而不是動輒在維護市容責任與同情攤販處境的兩難中,進不得退不得。
  從城管與攤販的矛盾處入手,從政策的可行性與科學性出發,這樣的改革方向,更體現了城市治理者的智慧,完全有理由被更多地區借鑒和效仿。  (原標題:“攤販合法化”體現治理智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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